申请人信息 | |||||||
*姓名 | *工作单位 | *法人代表 | |||||
*证件名称 | *组织名称 | *证件号码 | *组织代码 | ||||
*联系电话 | *邮政编码 | ||||||
*电子邮箱 | *传真 | ||||||
*联系地址 | |||||||
索引号 | |||||||
*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| |||||||
*所需信息的用途 | |||||||
*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(可选) | *获取信息的方式(可选) | ||||||
*请选择所需信息的政府组成部门 | |||||||
*验证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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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请表应填写完整,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;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,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二、依申请提出的政府信息,必须是行政机关制作、保存的完整的政府信息,本行政机关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、汇总或者重新制作等处理。
三、请您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。申请人身份、联系方式等事项必须真实有效,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、明确,带*为必填/必选项。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。我们会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!
四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,除成本费用外,不收取其他费用。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收取。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,经本人申请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,可以减免相关费用。
五、在提交时系统会自动产生唯一的"查询编号",请完整记录此"查询编号",查询时只有在输入完整的"查询编号"时才可查看该申请的答复。如您已经填写过申请,请点击此处进行查询。